中国华融回应遭财政部处罚:诚恳接受财政部处罚决定

作者:盘山集团 日期:2023-03-15

3月17日,中国华融在港交所公告,自2021年起,财政部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7家附属公司2014至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了检查。经检查,发现本公司2014至2019年度不同程度存在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失效、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等问题,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对本公司和7家附属公司各给予人民币10万元罚款,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罚款。

上述问题涉及本公司2014至2019年度财务报告,不会对本公司当前及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直接影响。对于财政部检查发现的问题,本公司已经进行全面审视评价,并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中相应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。审计师对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发表了无保留意见。

我们诚恳接受财政部处罚决定,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持续强化内部控制,优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,按照“夯实基础、稳中求进、提质增效”的总体思路,进一步强化在服务国家战略、支持实体经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认真履行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职责使命。

3月17日,财政部官网公布了《 对德勤和华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》(下称“罚单”)。“华融系”8家公司合计被罚80万元,德勤北京分所被处以暂停经营业务3个月,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约2.1亿元。同时,多名相关负责人遭处罚,其中,德勤相关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景某某等2名责任人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。

据介绍,自2021年起,财政部对华融会计信息质量及其审计机构德勤执业质量开展了检查。财政部成立专项检查组,对华融和德勤分别开展现场检查,问询访谈相关人员,查阅复制相关资料,广泛调查取证,向华融、德勤征求检查意见,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了数次集中审理和专家论证。

2023年2月24日至3月6日,据当事人申请,财政部依法对德勤组织了听证会,充分听取了陈述和申辩意见,对有关事实进行了辩论和质证,确保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定性准确、程序合法。

经查,华融2014至2019年度不同程度存在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失效、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等问题。德勤未充分关注华融多项经济业务实质,未穿透审计底层资产真实状况,对重大投资事项忽略审批合规性,对已识别的异常交易未恰当发表审计意见,未能客观评价企业资产状况,未能准确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参数的合理性,在提供审计服务期间,未保持职业怀疑态度,未有效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,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,存在严重审计缺陷。 

罚单信息显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等法律法规,财政部秉持“过罚相当、公正执法”原则,综合考虑华融、德勤违法行为的性质、程度、持续时间、影响范围等因素,于2023年3月15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。 

华融方面,财政部对“华融系”的8家公司处以顶格处罚,分别处罚10万元,合计80万元,涉及华融、华融致远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、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、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、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、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、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华融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。

据财政部披露,根据情节轻重,对在华融相关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字的李某某等6名责任人,给予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,对李某等6名责任人,给予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,对陈某等7名责任人,给予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 

德勤方面,财政部给予德勤总所警告;暂停德勤北京分所经营业务3个月;没收德勤北京分所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额21190.44万元,德勤总所承担连带责任。 

罚单信息显示,根据情节轻重,对德勤相关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景某某等2名责任人,给予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,对马某某等3名责任人给予暂停执行业务1年的行政处罚,对牛某某等3名责任人给予暂停执行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,对宗某等6名责任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。 

财政部指出,上述处罚决定,当事人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,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,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。财政部将加强财会监督、严肃财经纪律,严厉打击会计审计违法违规行为,从严监管,严厉执法,在依法保护企业和中介机构合法权益的同时,加大执法力度,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,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、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提供有力支撑。

值得关注的是,华融被指存在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失效、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等问题的时期,董事长正是赖小民。

2018年,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案发。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披露,2008年至2018年,赖小民直接或通过他人索取、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,共计折合人民币17.88亿余元,其中1.04亿余元尚未完成收受。此外,赖小民还利用职务便利,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资金共计人民币2513万余元。

2021年1月5日,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、贪污罪和重婚罪,判处赖小民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赖小民上诉后,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同年1月29日,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执行命令,对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执行死刑。